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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

2015年01月05日 08: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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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为做好作品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2015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申报 

(一)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共分为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类 

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4.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二)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注: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五)参赛者均应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在附件下载。 

三、申报流程 

请参赛同学填报电子表格,2月20日之前发至电子邮箱qcxy8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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