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我校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1、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中、初级别职称者;
2、申报其它系列高、中、初级别职称者(不含以考代评)。
三、申报材料
1、教师、实验系列
按附件1《教师系列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实验系列申报材料目录》准备材料。
2、其它系列
参照附件23《其它系列申报材料目录》准备材料,最终以省里文件为准。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6月3日前报所在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实验系列的,材料提交到任教院系。所在单位统计本次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填写附件4《申报职称人员统计简表》(电子、打印版盖章版各1份,于6月6日前交人事处,同时领取《评审表》和交费,并向人事处报学科组成员名单。
2、所在单位于6月8日前审查申报材料(辅导员材料各院系审查完后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并填写附件6《申报花名册》。图书、会计等其它非教学系列材料审查完后,由各单位于6月6日前交人事处。材料审查说明见附件3。
3、人事处于6月15日前到各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4、教务部门于6月18日前组织教学评审。
5、各学科组于6月20日前召开学科组会议进行评议。学科组评议说明见附件7。
6、学校评审或评议推荐。教师、实验系列于6月23日进行评审或评议推荐。其它系列于6月25日前组织评议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及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进度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提交材料。教师高级职务实行分类申报和评审,原则上依据所在岗位,由个人自愿选择申报类型。各类表格见“资料下载”。
2、各申报人员填报材料时,仔细阅读相应《申报材料目录》中“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按时提交材料的,人事处和所在单位不予接收。
3、任职资格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3、各院系要组织力量,严格按附件3《院系审查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要求审查材料。
4、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和人事处进行勾通。联系人:梁露,email:liangl_rs@huat.edu.cnTel: 8243394
五、评审费用
高级职称每人交评审费300元,中级150元,初级80元。各单位在领取评审表时一并交齐。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